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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旧房屋哪些情况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发布日期:2019-07-22 10:30 作者:吉林省天正建筑结构加固
(一)房屋类型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图书馆、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以及客运车站候车厅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场所,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工作。
长春房屋鉴定加固
 
(二)一般居住型建筑房屋,使用年限满30年时,建议进行首次安全评估,并每10年进行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三)当房屋达到所设计的使用年限仍需继续使用的,建议每2年进行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四)建立在河渠、山坡、软基、采空区等危险地段的房屋建筑,建议每5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五)当房屋的梁、板、柱等结构构件和阳台、雨罩、空调外机支撑构件等外墙构件及地下室工程,使用满30年,建议进行首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并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六)当房屋需要建立悬挂阳台、玻璃幕墙、外墙贴面砖石或抹灰、屋檐等,建议每10年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鉴定评估。
 
以上根据房屋类型、使用年限和已使用时间情况需要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情况,其实各地方住建主管部门早已有相关的规定。
 
除以上情况出现下列情形的也需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公司进行房屋安全鉴定:
 
(一)房屋出现开裂、变形等结构损伤等情况。
 
(二)房屋地基出现不均匀沉降。
 
(三)房屋遭受地露、洪水、泥石流、风灾等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房屋结构损伤。
 
(四)房屋因火灾、爆炸、碰量、振动等原因,可能导致房屋结构损伤。
 
(五)房屋使用者或所有人擅自变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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